【碳道】RE100最新技术导则全面接纳中国绿证(GECs)

碳道小编  · 2025-04-24 21:04 · 阅读量 · 192

摘要:【碳道】RE100最新技术导则全面接纳中国绿证(GECs)

2025年3月24日,气候组织RE100在其官网发布了更新版的技术导则(Technical Creteria)和常见问答(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此次更新主要体现在对中国绿证(GECs)的全面认可以及强制能源属性证书(EACs)的核销。

相较于先前的技术导则来说此次更新内容有以下几点:

1.首先是废除了2020年RE100针对中国绿证(GECs)的有条件使用:RE100于2020年发布了一份关于GECs的技术评估报告,其中由于其属性问题(GECs在实际操作上可以同时签发给获得中国核证减排量(CCER)的体系)以及年份限制问题(GECs没有过期机制),其便对申请使用GEC的企业提出了两个额外条件:

具体到2017年7月,中国试点开放绿色电力证书(GECs),允许企业和个人自愿购买可再生能源。参与中国GECs体系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可以为同一发电量发行多种环境市场工具——能源属性证书和温室气体减排量。

当时CDP根据RE100技术标准进行评估后提出如果中国向同一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发放了GECs,则必须①全球GEC的用户必须赎回所有证书②并以可信的方式声明可再生能源的使用。

中国国家能源局于(NEA)2024年更新了GECs的相关规定,使上述问题得到了解决,因此RE100宣布建议企业遵循的额外条件已不再需要。

2.EACs核销方式多元化:申请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公司可以不需要在EACs登记处拥有自己的账户,也不需要以自己的名义核销证书。允许中介机构使用组合核销方式——即中介机构可以代表许多客户核销许多EACs。

3.拒绝了爱尔兰GOs和北爱尔兰REGOs的互认:由于爱尔兰和北爱尔兰单一电力市场允许在计算北爱尔兰供应商的燃料混合披露时(FMD)使用REGOs,而爱尔兰供应商在计算FMD时不得使用REGOs。由于两个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属性没有得到供应商的相互认可,因此爱尔兰和北爱尔兰不符合RE100将其视为单一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的标准。

4.重中之重,2025版技术导则中新增一条2022版技术导则所没有的关于对EACs的强制性要求:自2027年CDP报告期起,在普遍采用EACs的市场中,可再生能源电力采购必须包含EACs的核销除了:①自发自用②不与电网相连的物理直线(direct line)PPA项目③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至少达95%,由电网默认提供的可再生能源电力且没有特定的机制。此规定是为了避免能源属性被重复计算,确保EACs所对应的绿色电力已完全消耗。

在我国,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规定,并网和离网项目都可获得GECs,但自发自用电量不可交易,对这部分没有强制性要求提供绿证核销证明的,建议加入RE100的企业保留电量信息、电量计量等相关材料(这部分信息在《通知》中也有要求),以便不时之需。

5.另外RE100在常见问答中特别强调了仍然承认使用中国产生的I-RECs:根据中国国家能源局2024年发布的政策公告,2024年12月21日之后,中国将不再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发放IRECs,RE100将继续承认使用2025年之前在中国产生的I-RECs进行的声明。

IRECs在中国已经停止签发,碳道先前已对企业应该如何采购和声明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进行了深度分析——请参见碳道文章《I-REC停止签发在即,企业如何购买和使用GEC绿证》(上/中/下篇)。

《I-REC停止签发在即,企业如何购买和使用GEC绿证》(上篇)

《I-REC停止签发在即,企业如何购买和使用GEC绿证》(中篇)

《I-REC停止签发在即,企业如何购买和使用GEC绿证》(下篇)


点击查看:(RE100 TECHNICAL CRITERIA原文件)


分析师:郭丰
原创所属:碳道